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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事件 其中“张皓”年仅13岁

时间:21:04:02作者:admin分类:实践浏览:21评论:0

先贤有言“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这话不用多解释;“爱孩子”古今同理,关键在“怎么教孩子”,这也是古今难题。

孩子如同一张白纸,就看父母、师长怎么画,画得好,孩子绚丽多彩;画不好,就可能成为一团污点,甚至祸及他人。

类似的话或有人早听腻了,但这并非危险耸听,而是血淋淋的事实;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突发大火,造成25人死亡,1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谁能想到,“纵火犯”竟是4个孩子。

火灾发生于2002年6月16日凌晨三点左右,北京海淀区学院路附近住户纷纷被窗外的巨大火光惊醒,失火地是二楼商铺,“蓝极速”网吧。

钳工“老靳”最先反应过来,他提着钢钳冲向火场,因为他看见火灾网吧的窗户上焊着厚厚的钢条,数十人正通过窗户向外哭喊着求救。

“老靳”的救援工具很简单,只有梯子和钢钳,但他还是救出了9个人;再等消防车赶到,大火已将该网吧全部吞噬,消防员被大火阻挡在外。

这场大火造成了25人死亡,1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该事件在北京,乃至全国都是罕见的;这就引出了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理论上说,网吧都有逃生门,被困人员为什么不由此逃生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先介绍一下“蓝极速网吧”,其老板有两人,郑文京及女友张敏敏;案发在2002年,2002年也是网络兴起的年代,大学生成了“最先体验新兴事物”的群体。

北京海淀区云集着诸多大学,学院路上最多的就是各高校大学生;有了怀揣好奇的大学生,“网吧”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蓝极速”就是其中之一。

仍要说明一下,当时的网吧还是新兴事物,它到底是“互联网服务场所”,还是“娱乐场所”还没有定性,这就造成了暂时性的监管缺失。

严格来讲,当时的网吧都应属于“黑网吧”,因利润丰厚,引得不少人觊觎,其中就包括郑文京及其女友张敏敏;既然“蓝极速”是黑网吧,老板又怎么舍得花钱去搞“平时用不上”的逃生门呢?

即便没有“逃生门”,正常大门总该有吧;火灾发生后,被困人员为什么不从大门逃生呢?

当时“蓝极速”共有92台电脑,且对上网客人没有年龄限制,尤其晚上还有包夜上网的人;为躲避工商部门的巡查,一到晚上,网吧大门会从外面封闭。

也就是说,火灾发生时,网吧大门是锁着的,窗户则由焊条封闭,被困人员就是想逃也没有出路;正是这一“封闭网吧”的措施,郑文京、张敏敏无形中成了火灾的帮凶。

说到底,郑文京、张敏敏只是次要因素,“火灾是怎么发生的”才是主因;后经调查,起火点竟然不在网吧内部,而是一楼至二楼的楼道,有人在这里撒了汽油!

该结论一经得出,马上引起轩然大波,这意味着“蓝极速网吧火灾”并非单纯的意外,而是有人蓄意纵火;该事件迅速升级,由最初的“意外”变为“谋杀”,性质的转变引来大批警力投入追查,结果怎么会是这样?

经审讯,网吧老板郑文京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2002年6月2日,曾有3名小青年在“蓝极速”对面的街角抢劫了一名学生,这一幕刚好被郑文京看到。

随后,3名青年拿着抢劫得来的钱财转至“蓝极速网吧”,当时他们说要包夜上网;郑文京知道这3人是问题青年,且面相稚嫩,为预防他们闹事,便拒绝他们进入网吧。

警方获悉该线索后迅速追查,果然发现了他们的身影;有目击者称:2002年6月16日凌晨2点半左右,有四人在“蓝极速网吧”楼道内鬼鬼祟祟。

前面不是说3人吗,怎么如今又变成了4人?

暂且不管“3人或4人”的问题,目前最重要的是确定他们有没有携带汽油。

警方对附近各加油站进行排查,并发现了相关线索:2002年6月15日晚11时左右,某加油站内出现了3男1女;4人自称“摩托车缺油”,拿着5块钱和一支雪碧瓶购买汽油,加油站工作人员信以为真,便给他们灌了1.8升的汽油。

与此同时,加油站工作人员提供了这4人的相貌特征,警方据此又查至蓝极速网吧附近的“晓蕾网吧”;警方在该网吧的“上网登记薄”上发现了突破性的线索,即4名嫌疑人的名字:宋圣伟(14岁)、张皓(13岁)、刘一凡(14岁)、陈晓丽(17岁)。

得到这一线索后,警方又惊又喜,“喜”的是,案子终于有了眉目;“惊”的是,4名嫌疑人竟然是十三、四岁的孩子,他们为什么要做如此疯狂的恶事呢?

警方遂将4名嫌疑人逮捕,进入审讯室后,4个孩子显得满不在乎,态度极为嚣张,似乎并不认为“烧死25人”有什么不妥。

没怎么审讯,4个孩子便“骄傲”地承认自己就是纵火犯,理由竟然是:蓝极速网吧老板不让他们上网,就是瞧不起他们,他们要报复!

案发经过大抵是:2002年6月2日,宋圣伟、张皓、刘一凡3人在街角抢劫了一名石油大学附中的学生,获得150元赃款后打算到蓝极速上网。

3人抢劫的一幕正巧被“蓝极速”老板郑文京看到,遂拒绝他们进入网吧;3个孩子由此生出恨意,想报复又无计可施,于是找到他们的大姐“陈晓丽(17岁)”商量。

3男1女组成的“团伙”由此成型,2002年6月15日晚,这4人以“摩托车缺油”为借口,在某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后转至“晓蕾网吧”等待时机,后面的事还用细说吗?

2002年6月16日凌晨2点40分左右,该时间是蓝极速开始“包夜上网”的最后20分钟,此时柜台前的人最多。

趁此间隙,4人以矮小身材打掩护,抱着一瓶汽油偷偷撒在“蓝极速”门口的红地毯上,又用木棍将网吧大门插死,后点起一团卫生纸丢在汽油上。

大火骤起,“蓝极速”内的四十多名大学生并不知情,且当晚老板郑文京不在,只有一名女服务员值夜;火起后,4人逃至一公里外的陈晓丽家躲藏,孩子们自以为“报复成功”,殊不知蓝极速老板没事,却赔上了25条鲜活生命!

直到被抓,4个孩子仍没有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他们还以“进局子”而自豪兴奋着;这里有个细节,4人中最大年龄仅17岁,对待未成年人,法律该怎么惩处他们呢?

该案也曾引起热议,讨论重点无非两处:一是未成年人犯罪;二是关停、整顿网吧;关于“网吧”问题,全北京网吧歇业一年,相关立法快速推进,各项法律法规密集出台,“监管”终于有了明确方案和依据。

再有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2002年8月27日,法院针对“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开庭审理;当时被害者家属数十人抵达现场,他们情绪激动,希望法律能严惩4名纵火犯!

“夺走25命”固然可恨,但也需注意,这4名凶手的年龄实在太小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4岁不用承担法律后果。

当时法院围绕“判罚”激烈讨论了一整天,最终判决:“刘一凡(男,14岁)”无期徒刑、“宋圣伟(男,14岁)”无期徒刑、“陈晓丽(女,17岁)”有期徒刑十二年。

“张皓”因不满14岁不用承担法律后果,被少管所收容并批评教育;判决一出,14岁的“宋圣伟”抱着父亲痛哭起来,此时后悔已然不及,那么其他3人呢?

法庭上,4名纵火犯中有3人承认错误,唯有1岁的“刘一凡”始终态度嚣张,不肯低头;“刘一凡”的态度引起公愤,愤怒的受害者家属认为:(4名纵火犯)害死了那么多人,应该让他们以命抵命!

虽有如此愤怒,但从法律角度看,该裁决已经是对4个孩子最大程度的处罚了;不仅他们要坐牢,就连其家长也会受到处罚,受害者家属将分别获赔7至10万元不等。

对此,刘一凡、宋圣伟等人的家长表示不服,他们认为判决过重,要求法院对孩子们减刑,且提出相关上诉。

此案虽经重审,但法院认为“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最终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说完了“4名纵火犯”,蓝极速网吧就没有责任吗?

蓝极速网吧老板(郑文京)获刑三年、(张敏敏)获刑一年,除此外还要赔偿受害者“各家”1万元;后因宋圣伟、陈晓丽狱中表现良好,“宋圣伟”被减刑至18年,“陈晓丽”被减刑至7年,今二人均已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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