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致良知 勉然而致之者

时间:13:20:28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14评论:0

“致良知”是中国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

语出《孟子·尽心上》 :“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

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无他,达之天下也。

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

王阳明,原名王守仁,幼名云,字伯安,汉族,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生于明宪宗成化8年,卒于明世宗嘉靖7年。

因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悟道,自号阳明,学者称之为阳明先生,人称王阳明。

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非但精通儒家、佛家、道家,而且能够统军征战,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王阳明不仅是宋明心学的集大成者,一生事功也是赫赫有名,故称之为“真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再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其学术思想在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国家乃至全球都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王守仁(心学集大成者)和孔子(儒学创始人)、孟子(儒学集大成者)、朱熹(理学集大成者)并称为孔、孟、朱、王。

王阳明,真正的“三不朽”。

那在王阳明的心学系统里面,何为“良知”?何为“致良知”?他认为,一切人,无论善恶,在根本上都有此心,此心相同,私欲并不能完全蒙蔽此心,在我们对事物做出直接的本能的反应时,此心就总是自己把自己显示出来。

“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就是说明这一点的好例子。

我们对事物的最初反应,使我们自然而自发地知道是为是,非为非。

这种知,是我们本性的表现,王阳明认为我们需要做的一切,不过是遵从这种知的指示,毫不犹豫地前进。

因为如果我们要寻找借口,不去立即遵行这些指示,那就是对于良知有所增损,因而也就丧失至善了。

这种寻找借口的行为,就是由私意而生的小智。

周敦颐、程颢都提出过同样的学说,但是王阳明在这里所说的,则给予这个学说以更有形上学意义的基础称之为“良知”。

《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

王阳明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

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

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

“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

“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过程,因而也就是自觉之知与推致知行合一的过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

“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

“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

作为人的原性实在,良知是“性”与“天道”之同一性的现实承担者与体现者,是“天人之际”的现实关键之处,也是人本身存在的“先验真实”。

现实中的个体,只有基于这一“先验真实”之主动、自觉地内在确认,其“主体性”才得以建立起来;只有基于“主体性”的自觉建立,才可能在现实中充分展开他的“主体性”。

只有自觉建立起主体性的人,他才实现由个体向主体的转变。

在王阳明那里,实现主体性的自觉建立,便是“立志”;主体性的自觉展开,便是“致良知”。

良知既是“真吾”之实在,也是成为圣人之根据。

嘉靖四年王阳明给弟子魏良贵(字师孟,南昌人)书写手卷,说:“心之良知是谓圣。

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

自然而致之者,圣人也,贤人也;自蔽自昧而不肯致之者,愚不肖者也。

愚不肖者,虽其蔽昧之极,良知又未尝不存也。

苟能致之,即与圣人无异矣。

此良知所以为圣愚之同具,而人皆可以为尧舜者,以此也。

是故致良知之外,无学矣。

”。

此中“心之良知是谓圣”,良知便是作圣之基,是为“天植灵根”。

圣人因能自然而致良知而成为圣人,愚不肖只因不能致此良知而为愚不肖,故“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致良知之外,无学矣”。

良知作为个体存在的本原实相,原是应当贯彻于、体现于经验的现实生存过程的,由此而实现本原意义上的存在之整全。

然“愚不肖”之所以不能“致良知”,并非因良知之不存,而是因其“自蔽自昧”。

作为生命之本真实在的良知,是如何可能被日常的经验生活“隔断”或“遮蔽”的呢?首先人的存在,是感性存在,因为人的现实生存是必然通过各种各样的“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来实现的。

不论我们与人相交往、与事物相交往,还是与内在于自我的、超越于自我的,甚至是玄想的某种特定对象相交往,亦不论这些交往关系的性质是经验可感的,还是伦理的、艺术的、审美的、宗教的,我们总是处于这样的对象性交往关系之中。

因此所谓日常生活,事实上就是由这些各不相同的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来构成的,脱离了这些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就谈不上日常生活。

正因此故,生活必是人的亲身实践活动过程,这一过程之所以可能,则必须依赖于人本身所原在的心身结构秩序。

在经验意义上,人们通过眼耳鼻舌身五种官能的活动来把自身与外在对象联系到一起,另一方面,内在的心灵状态、意识状态、精神状态等等,也必须通过眼耳鼻舌身的官能活动才可能得到表达与体现。

因此,眼耳鼻舌身的官能活动,既是人把对象物摄入主体世界的中间环节,又是人自身内在的心灵-意识-精神得以实现的中间环节。

正是五种官能的经验活动,既使个体之内在真实的现实表达成为可能,又使个体与世界相互联系为一个整体成为可能。

王阳明的《传习录》中讲到“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

”尽管心-身结构的常态是以心为身之主宰的,但在日常的经验生活之中,身体活动的经验取向及其效果,却不必然是“本心”状态的真实体现。

换句话说,身体活动与“本心”的真实状态之间发生分离、断裂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就经验生活的对象性交往关系情境而言,特定情境事实上即为个体之当下的基本存在场域,构成这一场域的其他要素,如事物世界的现前状态及其与人们的现存关系,必然会对主体自身之本心或良知的经验表达构成某种反向制约。

按照王阳明的理解,现前场域中的本体之心的当下表达,是必以“意”为中介的;而“意”的现起却必有二重缘由:一方面,“意为心之所发”,是以心为其根由,或者说是以心为其本体的,另一方面,“意”的现起必有其外源性条件,是即被感官所感知的当下所处的经验场域。

就前者而言,“意”作为“心之动”的结果,是“心体”在特定的对象性交往 。

王阳明的经典作品《传习录》

这一本然良知或心之本体在生活中的真实体现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人的存在价值不可能建立在虚妄的、心身分裂的基础之上,而只能建立于真实的、合乎生命存在之本然情状的基础之上。

唯有真实的存在,才可能具有真实的价值。

在这一意义上说,“致良知”只是一个还归生命生存之本来实相的工夫,只是一个心身一元之本原秩序的归原性重建,是实现“真吾”“真己”的切实践履工夫。

而这一工夫所展开的全部过程,便是人本身作为主体的存在性获得澄明与开显的过程,是尽人道以上达于天道的过程。

显而易见,存在者本身的意义与价值只能是在这一存在者之主体性真实展开的过程中才得以建立起来的。

做人有良知,可以多受益,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