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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祥周扬青 也算不上出轨

时间:20:46:13作者:admin分类:娱乐浏览:17评论:0

近日,出轨的夫妻情侣很多,比如天猫总裁蒋凡被爆出轨网红张大奕,虽然没有进一步消息,但蒋凡妻子的回应似乎给二人定下实锤;罗志祥周扬青恩爱九年,女方一封分手信诉诸网路,痛斥小猪恋爱期间多次劈腿多人。

对于婚内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算出轨,而恋爱的情侣也算“出轨”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过错方适当少分。

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恋爱的情侣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同居的情侣,另外一种是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已经同居生活的情侣。

对于没有同居的情侣,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要保护无过错的一方或惩罚有过错的一方,所以这种恋爱关系即使是出现和第三者发生关系,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此外,和第三人发生关系的行为不能算得上出轨,准确地讲应该是劈腿。

根据周扬青网络的分手信来看,她文中曾提及“我不在的几乎每一天 你都会约女生来家里”,“家里”一词代表二人已经同居,众所周知的是周扬青和罗志祥恋爱了九年,这种同居关系应该存在多年。

对此,二人是否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关系呢?

虽然周扬青和罗志祥已经满足事实婚姻同居生活的规定,但不满足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所以二人只能算是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

,只能是劈腿多人。

对于同居期间劈腿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吗?遗憾的是,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保护同居的无过错方或是惩罚有过错方。

但二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并解除同居关系。

对于同居期间劈腿的人,只能接受道德的审判。

而周扬青诉诸网络的行为是最好的实现了小猪遭受民众的道德审判。

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注定会以失败告终,小猪的行为不但伤害了爱他的周扬青,也伤害了广大喜欢他的粉丝。

就像杨坤说的:“受到伤害最大的就是喜欢罗志祥的粉丝”。

曾经的罗志祥是万千粉丝心目中的偶像,如今他的人设颠覆,爱他的粉丝精神上也遭受了极大打击。

但是,像这种劣质艺人就不该有生存的土壤,周扬青快刀斩乱麻之举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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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