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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

时间:19:32:39作者:admin分类:实践浏览:12评论:0

作 者丨翁榕涛

编 辑丨朱益民

图 源丨图虫

减持新规出台后不久,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A股顶风作案的两起违规减持事件进行重罚,力度超过以往。

9月15日,我乐家居(603326.SH)发布公告,称前十大股东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超比例减持,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自8月27日减持新规发布以来,近百家上市公司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我乐家居“大非”股东违规减持成为典型案件,相关人士被予以重罚,新规在封堵制度漏洞、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效果明显。

公告显示,2019年3月12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我乐家居”。

2021年1月27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

截至 2023年9月4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224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

据我乐家居2023年中报显示,于范易和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均出现在我乐家居的前10大股东列表当中,分别位列第3位和第6位,其中于范易持有1197万股,占总流通股比例3.79%;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持股577万股,占总流通股比例1.83%。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我乐家居”224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出现“清仓式”违规减持。

具体来看,2023年9月5日,于范易卖出其名下2个证券账户中“我乐家居”合计290万股,成交价格为14.66元/股,成交金额为4263万元。

2023年9月6日9点25分起,埃维创业名下证券账户卖出“我乐家居”6万股,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但未按规定停止交易,继续违规减持“我乐家居”合计666.48万股,占总股本的2.11%,合计成交金额为1.07亿元。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根据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交易流水、工商资料、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查明,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共套现约1.5亿元,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所得合计1653.49万元。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认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5%以上股份,在合计减持我乐家居股份比例达到5%后,于范易、埃维管业、埃维创业、埃维商贸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限制期转让股票的违法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总计没收违法所得1653.49万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

分责任主体来看:一是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 5万元;二是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7.91万元,并处罚款 230万元;三是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4万元,并处罚款 800万元;四是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90万元,并处罚款 2260万元。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纪律处分,2023年9月8日,我乐家居披露相关工作函回复公告称,相关股东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换言之,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违规减持事件中,不仅违法收益1653万元被没收,另外还被证监局罚款3295万元,此外还需要承诺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市场人士认为,减持新规后相关监管部门重罚顶风作案的违规减持事件,本质上还是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规范减持法规制度,打击违规减持行为,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进而鼓励其更加专注主业,注重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和分红能力,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完善关于减持股份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速查速处、重罚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敢于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付出沉痛代价。

SFC

本期编辑 刘雪莹 实习生 宋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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