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第一次 不允许二创等

时间:20:28:31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29评论:0

本文纯属浅谈,瞎说,不涉及其它任何!

技术并不可耻,技术没有标签!但技术真的无罪吗?

第一次使用快播,是一位室友躲在被子里看片,这家伙像是掩耳盗铃一般,光把自己藏被子里了,声音却挺大,搞得我和其他室友们心里直痒痒,立马下床,掀开被窝,就一一顿摸索。

然后六个脑袋瓜挤在一起,时不时还有嘘~的警醒声。

想看片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使用雷达一搜,就会有大哥慷慨解囊,献上私货!本以为它只是看片方便,却没想到看其他电影、电视更加方便,它很快就成为了我最喜欢的视频软件,没有之一。

直到快播公司出事!.......。

快播在那个年代的崛起既是偶然,又是必然。

时至今日,在国内,我仍然没有找到一款比快播更好用的软件,快播的雷达扫描传播放在今天,仍是惊才绝艳的一个demo。

当时快播利用qsi以及快播视频播放器程序,迅速的占领了视频软件市场,成为现象级产品,在当时,也就是12年前后,快播用户就已经超过3亿人。

在当时的年代下,互联网版权意识还没有现在这么重视,各大视频平台,为了吃到蛋糕,占领市场,多多少少都有涉及一些侵犯权益的盗版视频。

只有快播凭借其独有的技术,成功突围而出,成为最大的赢家,于是乐视、搜狐、腾讯、中影、优酷等多家公司集中举报快播公司。

快播公司很快便进入了被立案调查中。

快播公司的诉讼,在当时是轰动全国的大事件,上至央妈,下至平民百姓都在等待一个结果。

可以说,快播是一个公诉法律上的里程碑事件,也是网络信息治理的标志性事件,此事件后服务器大举迁移海外,隐蔽性和抗监管程度大大增加,与此同时,网赌开始第一次爆发性增长,并将与网骗合流成为这一时期网络信息治理的关键节点,直到某一类微生物改变世界。

快播案中存在3个争议点:

1、快播服务器中是否有淫秽物品?有多少?

2、快播公司及其核心工作人员故意通过淫秽物品牟利的故意?即:你是否故意通过淫秽物品来赚钱。

3、通过传播淫秽物品谋取利益。

注意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是不一样的。

最终的结果我们也知道了,就不多做赘述了,心里清楚就行。

但是,快播走了之后,在版权意识与日俱增的现在,大家的体验真的好了么?视频版权真的得到保护了么?

体验好不好我不知道,但版权当然得到保护了!只不过,版权同时又变成了资本的护城河,成为了他们牟利的工具,于创作者而言,没有得到太多好处。

多数情况下,版权保护的根本不是作者,而是投资方。

比如:起点写书,版权归起点。

......

快播自然是有罪,此案之后,服务器外迁,某爱某酷开启收费元年,人民日报都发文吐槽它的会员、超级会员、多平台会员、会员广告制度,外加超前点映,吃相难看到让人恶心。

不过,游览器上还是可以看盗版!

最后,问一个问题,今天,提到快播,你的第一反应想到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