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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田纳西州 这些限制表演

时间:23:10:18作者:admin分类:时刻浏览:20评论:0

最近,美国田纳西州颁布了一项新法案,以保护儿童之名,将一些变装表演定性为犯罪行为。

法案一出,立马引发了不少争议。

禁止公共场所变装表演

根据NBC新闻报导,这项破天荒(first-of-its-kind)等级的法案,由田纳西州州长威廉(William Lee)亲自签署。

图源 美联社

法案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或未成年人可以观看的地点,进行成人歌舞表演(cabaret)。

,包括上空舞者、夜店舞者、艳舞舞者、脱衣舞者、变装演员或类似表演人员。

据悉,此法案将于7月1日生效,初犯者可被控行为不检的轻罪,再犯者会被重罪起诉,可获最高6年的有期徒刑。

作为全美首个颁布类似法令的州,田纳西州当局解释,观看变装表演可能会让未成年人“意识到性”,因此才有该法案的诞生。

这个理由听上去有点勉强,法案颁布之后,意料之中地就遭到了四面八方的指责。

首先出声炮轰的,是美国白宫发言人皮埃尔,她称这个荒谬的政策不但没必要,还“非常危险”。

因为这个限制政策的出现,适逢美国LGBTQ群体面临更多危险、暴力和心理健康问题,此举无异于再次伤害这些群体。

田纳西州的数位变装表演者,也随即表示了抗议。

他们认为该法案狭隘地将变装定义为“太过色情”,完全是在不公平地针对深植于LGBTQ群体中的地下艺术形式。

38岁的Denise Sadler,已经在那什维尔表演变装皇后超过20年。

他受访时就表示,变装表演从来没把孩子变成妓女或任何负面的东西,只是给了他们表达快乐的机会,

“如果快乐违反法律,那我们住在什么样的世界?”

让未成年人产生性幻想?

面对外界的指责,田纳西州当局不为所动,坚持将此法案贯彻实施。

其实这个法案的最初版本,就已经要求在公共场所执业的脱衣舞娘、艳舞从业者、变装演员等人员,必须身穿上衣。

经过修正版本后,加上共和党在州参众议会拥有绝对多数席位,于是该法案顺利在田纳西州过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田纳西州首开先河后,德州、堪萨斯州、亚利桑那州等14个州的议员,也正在考虑限制变装表演的法案。

随着美国政治极化愈发显著,变装表演俨然成为自由派与保守派的最新战场之一。

正在多州推动类似立法的共和党表示,变装表演容易让未成年人产生性幻想,因此有伤风化。

但反对阵营批评,法案不但打压LGBTQ性小众,更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

对此,共和党籍州参议员Jack Johnson辩称,法案并没有针对性小众,也没有禁止公开的变装表演,只是对情色表演设定年龄限制,确保儿童无法接触。

而在立法争议期间,田纳西州州长William Lee被人揭发了一段陈年旧事。

有网友在他毕业高中的纪念册中发现,他曾身穿超短裙,戴着女士假发,参加假扮啦啦队员的活动。

这张照片被发上网后,网友立马开启嘲讽模式,认为这位州长年轻时嬉皮笑脸穿女装,如今禁止其他人穿女装,实属双标加伪善了。

对此,William Lee解释,当年他未在儿童面前做出任何挑逗性的动作,因此不能将他的女装行为混为一谈。

然而,有媒体追问哪些变装表演不适合儿童观看时,他也没有具体举例出来。

随后田纳西州的发言人表示,法案的重点是防范未成年人接触色情娱乐,不能将这个严肃话题和州长年轻时期的玩闹行为相提并论。

定义模糊难以服众

在美国,“变装”(Drag)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表演形式,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纽约的俱乐部就充满了变装表演者。

风靡一时的《詹保罗变装皇后秀》,曾成为万人空巷的真人秀节目,更是将主持人詹保罗推向了传奇变装天后的宝座。

图源 Youtube

虽然近年来的变装表演已趋向多元化,但多数还是以“男扮女”的形式呈现,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变装皇后”(Drag Queens)。

变装皇后一直与LGBTQ文化紧密相连,田纳西州的限制变装表演法案,让不少LGBTQ拥护者认为,这是继“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后保守派的最新攻击。

作为“文化战争”的最新战场之一,田纳西州针对变装表演的限制,早已经有所端倪。

几个月前,在纳什维尔西部的杰克逊举行的“同志骄傲节”,因在公园进行变装秀而遭到一名共和党议员的抨击阻止。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活动组织者同意日后将地点改在室内进行,并有年龄限制。

而在查塔努加,一名儿童触碰女表演者的亮片服装视频,被分享到网上后引发争议。

由于有人谎称表演者实际上是男性,让很多网友“义愤填膺”地指责是在虐待儿童,这也成为了田纳西州限制变装表演的理由之一。

人权运动的法律总监Sarah Warbelow表示:

“田纳西州的政客们,宁愿花时间和精力去误解各种适龄的表演,以尽可能地通过反LGBTQ+ 法案,也不愿意去解决田纳西州民众面临的更实际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法案来势汹汹,却对具体禁止表演的定义很模糊——“一切能引起儿童性幻想的变装表演,无论是否谋取报酬”。

也就是说,无论表演形式如何,只要观看者主观上认为色情,就可以认定为违法?

那么,莎士比亚戏剧作品中的《皆大欢喜》或《第十二夜》,是不是日后都要禁止?毕竟这两部作品,都以变装表演为特色。

也许从头到尾,有关变装表演的限制法案,重点不是在“变装”是否适宜孩子观看,而是能否充当美国政客博弈的新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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