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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靓号出售尾号7777 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时间:20:51:31作者:admin分类:时刻浏览:17评论:0

有的“老赖”以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欠钱不还,可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除了房子和车,手机号也能拍卖,而且具有“吉利”意义的手机号还能拍出高价。

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

案 情 回 顾

河东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因被执行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均有抵押,银行账户余额也所剩无几,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难以实现,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后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尾号为“7777”的移动手机号。

经查询,该手机号码属于被执行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且无其他转移买卖情况,承办法官遂决定对该手机靓号进行拍卖。

经评估,该手机号起拍价为41600元,进入拍卖程序后共有8人报名参与竞拍,3614人次围观,最终以84600元的价格售出。

法官说法

司法拍卖是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一种有效的执行兑现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裁判文书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人财产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化,已经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现金、存款、车辆、房产等,手机靓号、网游账号及装备等虚拟财产因其稀缺性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均可纳入个人财产范围,作为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处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

来源:临沂河东法院 案例提供:刘西洋执行团队 编发:付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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