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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办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城市 属于申请条件第(二)

时间:10:26:17作者:admin分类:实践浏览:21评论:0

  1.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

  1、首先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官网,找到进度查询。

  2、点击办理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受理编号,然后查询。 单程证:是前往港澳通行证的俗称,就是有去无回的,是公安部门发给有条件的申请人赴我国的港澳地区定居的证件类型。为一张纸质证明书。 由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起,持前往港澳通行证(即单程通行证)由内地到港的人士,将获准在港合法居留七年,入境事务处职员会在他们的单程通行证盖上入境印章,以资证明。 该等人士居港期间无须再申请延期居留,直至连续通常居港七年后,便可递交申请书,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将获安排前往人士登记处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

  你好 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出生的小孩办理回港证

  小孩父母结婚证 出生证明 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小孩在内地已经上户的户口本。到当地出入境 拿表格申请。具体咨询当地出入境 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

  如果小孩母亲还没申请赴港定居,先申请小孩的 小孩不用积分,申请一年左右就可以拿到回港证。不要和母亲一起申请 不然很慢的 影响小孩回来香港读书。

  3.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

  办理程序: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和电脑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每年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审批分数线。

  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面见询问申请人及其拟团聚的港澳亲属,依法为申请人审批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

  申请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居民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4.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流程

  香港子女投靠父母的单程证要一年到两年才能批的。根据 "2016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每天0.1分,所以审批时间是10天,但整个流程也需要时间,估计1至2年内才批。

  5.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要多久

  1)内地人和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人)结婚,一般要等五年才成为香港居民,住满七年就是永久的香港居民。 结婚后大陆人可领香港发出的通行证(三个月),但该证只可住不可工作,每三个月要回去重新换一本通行证直至拿到单程证!

  2)此外,申请移民香港是计分制的,从结婚起每1天算0.1分。

  另,公安部08年12月公布了2009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分数线,以07年的182.7分降到146.1分,即4年多可符合资格。单程证批出时间:结婚后每天0.1分,分数够就可以了. 每个省份所需分数会有小许不同,但一般都在180分左右, 不会相差很多.所以无论哪个省份, 从结婚到拿单程证, 需4年半至5年!

  6. 内地居民申请港澳定居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条件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3.

  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4.

  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5.

  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7. 港澳居民申请回内地定居办事指南

  根据大陆的相关规定,香港居民申请来祖国大陆定居是有一定条件的。一个是在香港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申请人有足够的生活费用,生活能够自理。再一个是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的香港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当然,这两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就可以了。

  香港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需要办理以下手续:第一步是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第二步是交验有效证件,包括《香港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香港公证部门公证的香港地区户籍证明及有效的香港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交两张二寸的正面免冠照片,经大陆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另外,申请人还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在香港孤身一人的,需提交经香港公证部门公证的香港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大陆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大陆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还有大陆亲属的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及复印件。

  8.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第1、2项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9.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需要多久

  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x 40mm)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 申请审批表》(式样见附件1)一式二份和2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四)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六)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与赴港澳地区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 (一)申请去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明、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去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三)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书)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入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四)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五)申请去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五款所指港涣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内的项目和提交的材料所证明的事项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申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定居的意见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拦目内并加盖公章。审查意见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等,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负责对申请人出具意见的单位分别为: (一)公职人员,由其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在校初中以上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后,在申请人出境前如发现申请人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或工作单位变换,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

  10. 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审批

  恢复了:

  2021港澳通行证恢复了。

  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码头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办证中心,找排号机取号,到咨询台拿一张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填写;

  2、准备好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簿和复印件、相片二张;

  3、等候叫号,工作人员审核完资料后,会在指定地方拍照,录指纹;

  4、办理好后,直接拿着回执单在办理柜台缴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1.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

  2016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12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