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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人士在广购房 领导小组会议后

时间:03:00:59作者:admin分类:实践浏览:3评论:0

  12月17日起,港澳人士在广州各区购房,无需再提供学习、工作、居住证明,仅需提供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并满足境内无房的条件,即可购买一套住宅。据悉,港澳人士购房的前提条件是境内无房,不单是广州市内无房。

  据报道,此前,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广州购房要求共有三个。分别是在广州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原件);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并且在广州只能买一套。

  而在2018年的时候,广州已取消了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居住和工作证明满一年的限制,提供相关学习、工作、居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明确在广州无住房且经过审核,即可购买一套自住住宅。其中,港澳台、华侨,只需要提供学习、工作、居住证明,不需要单位证明。

  据了解,此次新政执行是实务先做,但办事指南还没出来,后续广东省住建厅会出政策解读,广州市住建局出会议纪要。

  据南方日报报道,除广州外,广东省珠海市也“出手”了。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杨川在横琴新区十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珠澳正共同推进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澳门新街坊”项目,即将启动土地出让程序,预计将可限价提供3800套住房,争取实现入住的澳门居民可直接享受澳门的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

  杨川强调,横琴新区管委会接下来要跟澳门政府沟通的有几件事:一个是招拍挂的方案,现在初步思路是采取由澳门公营机构来参与项目的挂牌招标。确定了开发主体后由公营机构在横琴设立专门的项目主体,承担这个开发任务。将来这个项目里面住宅大概有3800套,享受对象第一一定是澳门居民,同时有一些其他条件,比如在内地是不是有房产,在澳门有多少房产,有一个资格,这个资格由澳门那边来制订遴选条件。

  据悉,今年11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介绍了三类16项下一阶段将展开的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包含有关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等内容。(综合自: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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