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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职业资格证书 实行学历文凭

时间:17:53:43作者:admin分类:娱乐浏览:9评论:0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

  资格证书一种参加某种工作或活动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身份的证明。资格证又有执业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之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办理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