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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把房子设灵堂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时间:14:33:35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19评论:0

涂木鱼家的司法民工来科普啦~

财产处置是执行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可以将老赖的财产变现,用来偿还债务,毋庸置疑,当老赖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卖的时候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而且实践中不乏有人想再买回自己的房子,老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那么问题来了,老赖,或者老赖的亲属,在司法拍卖中,能够买回自己的房子吗?

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为什么呢?

因为《司法拍卖规定》上除了要求执行法院,以及网拍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以外,其他主体参与竞拍不应当进行限制,而且,《拍卖、变卖规定》第15条中也明确提出,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都可以参与竞买。

所以,法律对于竞买人的资格不多做限制,目的就是想尽可能地把财产卖出去,毕竟,还钱、结案才是硬道理。

既然法条都说得这么清楚了,为什么还说理论上被执行人可以买呢?因为这个在实践中很不常见,操作起来有些难度。

首先,不觉得这种操作很迷吗?既然有钱买房子,干嘛不直接还钱,这种脱了裤子放屁的行为有点调戏法院的感觉。

其次,有可能是用被执行人用来买房子的钱不足以清偿债务,但这种情况同样逻辑不通,法院在进行财产查控时你不告诉法院你还有一笔买卖子的钱,到这时候你才拿出来,明显是违背财产报告义务,轻则罚款、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再其次,假设法院非常仁慈,对于你藏钱买房的事忍了,那拍下来之后就要过户了吧,好的,你一过户,这个房子又成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了,法院就会立马再查封、再拍卖,俄罗斯套娃啊有木有,我也是很想在实践中见识一下这样的人呢。

最后,有人说,我让亲戚朋友帮我买可以吧,我把钱偷偷给他们,让他们替我买,这种情况实践中还是存在的,但是别忘了,亲戚朋友买了还是不能过户给你,原因参照上一条,那么问题来了,考验你和亲戚朋友之间关系的时候到了,你冒着风险出钱买房,买了一时半会甚至长期还不能过户给你,双重风险啊,晚上能睡着吗?

所以,如果说,你能在法院眼皮子底下藏一笔钱,然后再有一个和你情比金坚的亲戚朋友,让他帮你买下并且只是为你保管,日后还能顺利交割,那么,还是可以买自己的房子的,也许符合的情形不止这一种,但无论什么样必定会比较麻烦,存在一定的风险。

所以,在购买自己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思虑周全,一不小心就会得不偿失。

#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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