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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 经历了约一千三百年

时间:13:01:44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12评论:0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作“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

隋朝是科举制度的初步建立时期,因当时九品中正制已不再使用,隋文帝为加强中央集权,于是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开创科举制度。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考试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

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

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清代由于满、汉不平等以及晚清卖官现象的泛滥,科举制度逐步衰败乃至灭亡。

当然,封建社会里,科举制也曾经残害了很多人。

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著名文章《孔乙己》,其中的主人公就深受其害。

科举不仅代表了一种中国文化,从整个人类社会管理变迁过程来看,科举制度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对社会成员智商、能力的培养,它不变的操作步骤是:

“逐级培养筛选、对比淘汰。

科举制为社会成员智商能力的挑选提供了可见、可比、可控、可重复、可验证的过程及依据,提高了社会成员能力智慧培养、挑选、使用的专业性、系统性、精确度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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