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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车祸 造成朱某某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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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小事2022年1月29日消息,关心交通事,关心天下事,事事关心,欢迎您关注我提供线索!hntvjtpd@163.com

近日,山东省莒县检察机关公开3起亡人交通事故,警示广大司机注意交通安全。

1、2021年6月19日9时许,刘某某驾驶鲁L*****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莒县浮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莒县东关三街路段处,右转弯时,与顺行吴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吴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21年6月28日4时6分许,毛某某驾驶鲁L*****号牌轿车沿莒县广场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3号灯杆路段处,与由东向西的行人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毛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2021年4月9日16时48分许,周某某驾驶鲁L*****/鄂*****挂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莒县山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20号灯杆路段处,驶入非机动车道,与顺行朱某某驾驶的日照*******临时号牌二轮电动车相撞、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周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大小事提醒:提醒各位司机,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细心观察,尤其是在转弯处和红绿灯处多加小心,注意周围的汽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避免因盲区造成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