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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脚盐 监管应该是不分内外的

时间:09:27:18作者:admin分类:实践浏览:18评论:0

近期,江苏、山东、湖北、陕西等多个省份的市场上出现了“臭脚盐”,打开包装后的食盐散发出一股臭味。

涉嫌生产“臭脚盐”的河南平顶山神鹰盐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生产时没有去除掉岩盐中的丁酸,它对人体健康有益。

然而,国家标准要求食盐“无异味”,“臭脚盐”质量不合格应无疑义。

各地稽查部门已开展市场排查,要求商家对问题盐品立即下架。

尽管“臭脚盐”是否属于食品安全问题,是否会损害食用者健康,暂时还没有定论,但是强烈的异味对消费者体验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

盐是人类的必需品,“臭脚盐”的出现足以让每一个人提心吊胆。

今年是盐业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

从今年1月1日起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主经营。

改革改变了以往生产企业只能把盐卖给批发企业的模式,还打破了按行政区域分片经营的格局,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生产“臭脚盐”的神鹰盐业官网显示,它正是一家拥有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定点生产企业。

改革不仅会遭遇内在阻力,还要抵御来自外部的风险。

每在新的一项改革措施推行之初,任何问题都可能被既得利益者拿来归罪于改革。

“臭脚盐”事件发生后,就出现了这样的一种说法:放开对食盐销售的限制,不利于食盐质量与安全。

言下之意是盐业改革造就了“臭脚盐”。

这样的观点丝毫站不住脚。

除了食盐这样的特殊商品,多数日常消费品早就实现了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每当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人们怪罪的并不是商品跨地域销售,而是生产者缺乏质量意识,监管者没有尽到职责。

尽管食盐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商品,但是它终究不过是日常消费品,和绝大多数商品一样遵循普遍的市场规律。

“臭脚盐”出现,要怪罪生产者和监管者,而绝不能是顺应市场规律的改革。

盐业改革启动后,盐业市场的垄断逐步熔解。

不过,多个省份已出现查扣外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运来的食盐的现象。

这些查扣大多师出有名,有的是为了打击不规范的跨区经营,有的则直指食盐安全。

不管如何,如果被查扣的总是外地盐企,就不得不让人怀疑监管部门拉偏架。

长期以来,一个地方的盐业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外来的和尚念经虽好,却打破了稳固的利益同盟。

对于被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甚至安全问题的食盐,监管部门当然要及时果断地查处。

但是,这些问题都不是盐业改革造成的。

即便因为当下进行改革,在短时间内暴露了比以往更多的问题,那也是在替过去封闭的盐业市场还账。

不能因为过去积累问题在今天爆发,就把责任归于当下的改革。

最后,还是有必要强调那句放之四海皆准的话:要让市场更健康,前提是让市场更开放。

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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