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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军 26%股份以1

时间:08:37:56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14评论:0

很多人误以为长城汽车是国有企业,民族品牌。

这家公司最早的所有人的确是国家所有的,具体应该是城镇集体企业,由南大园乡创办。

魏建军与长城的关系,一开始他不过是个承包商,然而随着时间的变迁,魏建军逐步成为了长城汽车的实际控制人,这里面有政策因素,有利益因素,有上市因素,十几年时间魏建军掌握了长城汽车的实际控制权,今天我们一起看一下他是如何做到的?

01 长城汽车的前身是地方国有企业

1984年,保定市南大园乡创办长城工业公司,这是一家城镇集体企业,注册资金只有80万元。

02 魏建军从承包长城工业的业务到成为持股人也许带有一定偶然性

1991年和1995年南大园乡政府分别两次跟长城工业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将长城工业公司承包给魏建军经营,每年向南大园乡缴纳承包费,税后利润在上缴承包费后,剩余的10%作为承包人完成承包任务的奖励。

1997年国家出台政策,力争2年内完成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要搞活这些集体企业,激发活力,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城镇集体企业可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还可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面精神,长城汽车工业于1998年改制为长城有限公司。

1998年4月份,乡政府同意长城工业公司的权益确定为个人、乡集体以及企业职工共同拥有,所占资产比例为25%,65%,10%。

这次确权非常有意思,魏建军因为承包经营政府项目,从1990年到1997年,8年时间长城工业公司资产从195万元长到3900万元,政府为了奖励魏建军,共奖励给他775万元,然而从1994年以来,政府累计奖励给魏建军214万元,但他分文未取,于是在改制的时候将这笔钱变成了个人股份,魏建军由此获得了长城工业公司25%的股权。

魏建军早期为政府公司拼命干活,到获得实际股份,可见他是一个低调的实干家。

03 南大园乡逐步放弃第一股东的地位

企业发展经历风风雨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开始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宣布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对于资不抵债的基金会要并入农村合作社。

南大园乡基金会存在较大的呆坏账,为了保证南大园乡基金会顺利并入信用社,南大园乡政府决定用交易价格仅仅800万元转让持有长城有限公司21%股权给魏建军, 转让之后魏建军持股变成了46%,南大园乡财政所持股44%,公司工会持股10%。

2001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说工会作为股东与工会设立的宗旨和目标不一致,需要将工会持股进行转让,在当时有财力接手的也就魏家了,于是将这10%股份分别以1370.97万元,76.17万元和76.1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魏建军的父亲魏德义、母亲陈玉芝和妻子韩雪娟,转让后他们魏德义持股9%,陈玉芝持股0.5%,韩雪娟0.5%。

如果魏家没有财力和原始积累,难以拿出近1500万元来接手这10%股份。

魏德义自1994年开始担任太行集团的董事长及总经理,除了管理长城工业公司以外,魏建军还控股了太行制泵、东方日瓦公司。

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此时魏家累计持股55%,南大园乡政府持股44%,魏家用12年时间拿到长城有限公司的实控权。

2003年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港股上市,上市募资13110万股,魏家股权被稀释到41%左右,仍然是第一大股东。

2004到2006年,南大园乡为了发展公益事业,分两次将手中3.78%股份以合计1.2亿元转给魏建军控股的蚂蚁物流,同时魏家成立了沃尔特公司将个人股份放在公司名下,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后魏家以38.13%占据第一大股东。

04 南大园乡隐身,魏建军成为台前第一人

2008年南大园乡将通过经管中心持有的24.14%股份转给经管中心旗下子公司保定瑞丰,同年蚂蚁物流将所持有的3.2亿价格转给创新长城,创新长城为沃尔特公司改名后的结果。

2010年创新长城吸收合并了保定瑞丰,这一年魏建军原持有创新长城99%的股份,吸收合并后魏建军持有创新长城62.35%的股份,保定瑞丰持有37.2%创新长城的股份,魏建军的妻子韩雪娟持有创新长城1%的股份。

变更后,魏家和南大园乡合并持有长城股份62.27%的股份,魏家还是第一大股东。

2011年长城股份在A股上市,自上市后到2023年,随着新的投资者加入,创新长城一直持有60%的股份,魏建军始终长城汽车的实控人。

小编观察

回顾长城汽车股权变迁史,魏建军从零开始到成为长城汽车的实控人,不仅仅在于他用8年时间把在长城汽车收入转成股份入股长城汽车,这不足以让他变成第一大股份,还有很重要一点魏家有其他产业,使他有足够的资金一步步通过回收股份的方式变成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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