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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梅 优秀个人表彰

时间:18:50:38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16评论:0

最近,深圳龙岗区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他人作品”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让这位集各项荣誉于一身的美女名师名气“更大”了。

为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2月27日龙岗区教育局宣布: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调查核实胡红梅老师侵犯著作权的问题。

3月6日处理结果就出来了,调查的结果肯定在3月6日之前已经出来,处理这种名气大的教师,公示结果前开会研究是不可缺少的。

可见调查速度真的不慢!处理结果主要如下:

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

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

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其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责成所在学校在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抄袭”事件简要回顾

2月23日,作家陈迅喆连发两条朋友圈,直指胡红梅抄袭她已经发表的作品,雷同度接近百分之百,甚至抄袭时连原书的标题都不改动。

陈迅喆同时也曝出了胡红梅2015年出版的《儿童阅读的导读智慧》,“整本书”抄袭台湾作家林玫伶2008年出版的《假如要有学习单》一书。

2月26日,山东省淄博语文老师王爱玲也发文称,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作品。

消息经广大网民大量转发,很快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二、胡红梅“致歉声明”和留言引发更大争议

凡事有因必有果,胡红梅的无尺度抄袭直接导致了她的行为被曝光。

抄袭事件暴露后,胡红梅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发了一个“无脑”致歉声明,为自己的抄袭推卸责任。

本想通过一条“致歉声明”息事宁人,没想到广大网友根本不买账。

对于此事,胡红梅想法太过于简单了,一条无脑“致歉声明”就能解决自己大量抄袭事件?如果这样可以,那谁以后都可以任意抄之了,大不了发个“致歉声明”,不想想法律是干嘛呢。

出了事说自己是“法盲”,怎么能让人信服?作为名师,出版过多部作品的名师能对“知识产权”毫不了解?我想这种解释很难让人信服。

即使你不了解,法律也不会因为你不了解而判定你无过错。

承认事实有那么难吗?“致歉声明”本身的作用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缓解举报人和网友的愤怒情绪,这下反而适得其反。

发声明时最好要和团队商议一下吧?让大家看看这样可妥当?如果你的团队支持发这样的声明,我看这个团队的战斗能力也是令人堪忧的。

胡红梅发了致歉声明以后,本想大家都会原谅她了,后面就没事了,可结果并非如此。

于是她又在致歉声明下面留言:昨天没吃没睡,哭了一整天,全身发抖。

如果还得不到原谅。

我也将遗书奉上。

这是“威胁”别人的节奏呀!做错了事别人原谅你,那是你的幸运,别人不原谅,那是因为你的不诚恳!怎么可以这样儿戏呢?这条消息估计是情绪失控时所发,按照常理,一个名师这样写也太令人大跌眼镜了。

三、胡红梅抄袭事件反思

1、教师要想晋级涨工资,需要各种奖状,比如:各级综合表彰、名师、骨干教师、优质课获奖证书、课题、论文、出书等。

没有这些“硬核”获奖证书,即使你每年的教学成绩都是第一名,涨工资也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于是许多老师为了晋级涨工资,不得不铤而走险,抄袭论文、买论文、创造条件评选各级名师、甚至发生像胡红梅老师这样直接把别人的作品抄袭过来的行为。

2、名师的头衔,大多老师奋斗一生,不一定能够得到,因为想获得名师的称号,不仅要求自己要有一定的实力、机遇,还需要学校、教育部门的“打造”:平时苦练练“基本功”,有机会就派出去学习,有讲座、报告、公开课就安排去讲。

成名后的教师往往都喜欢出书,这是名利双收的好事,但是一些名师名不副实,为了利益和名誉,只能铤而走险,干起了抄袭的行为。

但是像胡红梅老师这种整书搬过来改个名字的较少,因为就像有些网友说的那样:吃相太难看!这样也很容易被发现。

3、教师晋级如果不需要这样那样的获奖证书,凭考试成绩、教龄等作为“硬核”条件,是不是各种抄袭现象会大大减少呢?

4、名师的评选是不是要有更严格的要求呢?不能仅仅凭借一节市县级一等奖的优质课和几张论文证书,再填写一些表格了就算名师了。

名师聘任到期后是不是应该再进行严格的考评呢?据我了解,有的地区,名师聘期到后只需填填表格就可以了,连课都不用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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