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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 藏在客厅的沙发底下

时间:14:43:26作者:admin分类:时刻浏览:14评论:0

晚上11点,大雨滂沱。

一个衣衫半湿的中学女生,在结束了谢师宴之后,打了个的回家。

出租车司机一般都很健谈,但这个司机却出奇的沉默,正好女学生太累了,也懒得寒暄,司机的沉默寡言正合她的意。

她睡了过去,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的手脚被绑住了。

她惊恐地扭动着身体,想要大叫,但在一片荒僻之地,叫得再大声,也没有人来救她。

司机并没有做其他过火的事情,只是突然健谈起来。

他跟被绑起来的女学生谈人生、谈理想、谈家庭……

这一谈,就是好几个小时。

女学生神经稍稍放松:“他应该不会杀我吧?”

带着这样的念头,女学生再次合上双眼。

她断然不会想到,一条勒紧的电线,在这个时候圈上了她的脖子……

这不是恐怖小说,而是一起真实案件,也是《神探大战》系列专题的第二案——雨夜屠夫林过云案。

在《神探大战》里,雨夜屠夫被塑造成一个个头矮小,身披雨衣的精神病患。

电影没有详细铺垫他的过往,只是草草提及,他会在雨夜杀人,让这起案件在电影里,成为了一个类似彩蛋的存在,并不太重要。

但这是误解。

作为香港首位连环杀人犯,雨夜屠夫可谓是残忍至极。

1982年2月到7月,仅仅半年的时间,他先后杀害了四名女子,所有变态杀手的嗜好,他几乎都做过。

录下犯罪过程,以供日后回味?有。

把受害人大卸八块?有。

再对着尸体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有。

他甚至还想尝尝人吃起来是什么味道,但最终因为感到恶心而放弃。

回顾林过云的犯罪历程,真是让人由衷感到心理不适。

这种不适,跟看到恶心的影像后,引起的生理反胃不同,它是纯粹的恶,让人头皮发麻。

应了那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前面提到被害的女学生,是林过云被捕前杀害的第四个人,也是最后一个,现在,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第一起案件。

1982年2月11日上午,一个建筑工人,在香港城门河,发现了一个人头和一对断臂。

香港警方赶到现场,在附近找到了死者的一双脚和其他残肢。

眼见着这堆如拼图一般的人体碎片,警方陷入了两难——在那个年代,要识别出一个被大卸八块的受害者身份,实在太难了。

不过在受害者身上,发现了一个明显的特征——断臂之上,有双飞燕的文身。

借着这个独特的文身,香港警方四处走访,终于锁定了受害者的身份——陈凤兰,年龄22岁,是一名夜总会的领班。

之后,香港警方成立“陈凤兰命案调查组”,展开大规模调查,搜寻她的人际关系网,试图找出线索,但是历时半年,香港警方依旧一筹莫展。

很多人不信天意,但有些事情,似乎只能用天意来解释。

前面说过,林过云作案时,有拍照录影的癖好,一直以来,他都借口自己在太平间兼职,需要拍摄解剖尸体的照片,拜托熟人张仔替自己冲洗底片,张仔也真的信了。

但是呢,8月10号这天,林过云想把受害者的照片放大,恰好张仔工作的地方放大机坏了,他只能将客户的照片,转交到旺角一家分店冲晒放大。

因为放大操作全程需要人工处理,暗房的员工一看,差点被吓出心脏病——里面有好几张都是残缺的女性关键部位!

这个照相馆的员工,惊魂暂定之后,向警方上报这件事情。

当时他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尸体的部分,还以为是有顾客冲晒黄色照片……

他们完全没有想到,这些照片,是一个杀人狂魔拍下的犯罪过程。

好在,这件事情立刻引起香港警方的警觉。

他们火速冲到照相馆,找来法医对照片进行鉴定。

法医根据肉体色泽以及血液颜色推断,照片中的尸体,死去不足三个小时;

而从尸体的切割方式及刀痕来看,肢解尸体的人并无医学解剖专业知识,所以排除那些照片是“教学图片”。

但光是这样,还不能笃定,这些照片的主人是雨夜屠夫。

万一这些照片,是翻拍自印刷品呢?

这个时候,就轮到鉴证科出马了。

他们否认了这种可能性,确定照片是直接对着尸体拍摄的,并且,他们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

在某张照片的右上角,他们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在反光,经确认,那是一颗小水珠,放大修复之后,水珠的弧形表面有一张倒映的脸,而这张面孔,和7月2号失踪的少女梁惠心基本吻合……

抓住雨夜屠夫的机会,终于来了!

如果像影视作品演的那样,基本确认嫌疑犯后,只需埋伏在照相馆,等嫌疑犯一现身,立刻将他绳之于法就行了。

但现实没有这么简单。

试想警方如果真的这么简单粗暴地抓人,嫌疑犯随便找个理由推说不是自己的,他们又如何证伪呢?所以必须要证据。

为了让林过云亲口承认照片是自己的,警方交代照相馆员工,在林过云的13张照片里,混入了几张不属于他的照片,同时暗中布置了一个录音机。

林过云准时现身取照片。

照相馆员工将照片交给林过云,声称照相馆的工作流程出了问题,所以要他确认一下,哪些照片是他的,哪些不是。

林过云认真地分辨着手中照片,将属于自己的那些拍有受害人残肢的照片一一挑出。

埋伏多时的香港警方,立刻将他包围。

但林过云反应极快,出奇地冷静,他声称,这些照片是在《东方日报》工作的朋友“四眼佬”让他帮忙拿的。

香港警方火速联系报社确认员工名单,发现查无此人,林过云终于落网。

在他的招认下,警方于大坑道山坡,找到了另外三名受害者的残骸,分别为:

陈云洁,康乐中心收银员,31岁;

梁秀云,夜总会清洁工,29岁;

梁惠心,应届中学会考生,17岁。

整个香港社会一片哗然。

之后,警方在林过云的住宅里面发现了大量的物证。

上千张记录受害者残肢的照片、三盒记录肢解过程的录像带、放在纸盒里的四对乳房、泡在防腐剂里被做成标本的性器官、手术刀、解剖相关的书籍、摄影器材、大量色情录影带,四名受害者的私人物品……

铁证如山。

同时,香港警方也通过出租车里的痕迹,基本明确了他的犯案流程:

先用的士将受害人带到荒僻的地方杀害,再将尸体装入麻包袋,带回住宅,隔日白天,于自己的房间中进行肢解。

但是,问题来了——林过云,不是独居!

林过云的父亲、弟弟、妹妹、妹夫,挤在一套三居室里。

他和他弟弟,还住在同一个房间,一个上铺,一个下铺。

也就是说,连续四起凶杀案,都在他家人眼皮子底下发生的。

这引起了香港警方的怀疑。

同一个屋檐下,林家人难道对林过云的行径一无所知?

那可是杀人啊!

而且,第一起案子里,林过云使用的器械还是电锯。

想想那个场景,就算看不到肢解现场,家里也会留下味道和痕迹吧,虽说林过云是个夜班司机,跟家人的行动有时间差,又能真的做到滴水不漏吗?

基于怀疑,香港警方拘捕了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具体的过程不可考,但最终两人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一名参与了多宗刑事罪案报道,笔名为“重案组黄sir”的记者声称,当年,香港警方为了查出真相,特地将林家父子三人,关押在同一个囚室中。

林父和他弟弟哀求林过云坦白一切,不要拖他们下水,尤其是他弟弟即将结婚开启新生活,但林过云只是沉默不语。

最终是林父下跪,才求得林过云开口,向警方承认了一切都是他独自所为。

这到底是真是假,我们也难以判断。

不过林过云的家庭背景,实在过于复杂。

林过云的父亲娶了三个老婆,生了10个孩子,林过云在55年出生,是林家长子。

很多人觉得林父花花公子的作风,让林过云从小就生出了畸形的性渴望,这也不是捕风捉影。

林过云18岁时,因为和父亲争执,被赶出家门。

当时,在红磡鹤园街附近,他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关键部位,最终被捕。

医生判断林过云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监禁,最终他进了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住了将近四个月,他出院了,但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19岁时,家人又发现,他在厕所外面偷窥妹妹的身体。

除了家庭情况复杂,林过云还一直处在漂泊的状态。

3岁,他就跟母亲随林父到文莱工作,7岁,他又回到香港,当时他学习成绩不错,在班里排前十名,考了上初中。

但13岁时,他父亲又换到电力公司工作,让他白天去教会学校读书,晚上去理工学院读夜校,林过云数学开始拉后腿,过了两年,他父亲开店卖电瓶车,又让他每天放学后回家帮忙,至此,林过云的成绩一落千丈,两人的感情也开始变差。

根据昔年亚视创作的专题节目《香港奇案-雨夜屠夫林过云》,林过云在香港会考的成绩,是全部“肥佬”,也就是failed,不合格。

这种情况下,林过云没有办法继续升学。

从那以后,他就留在父亲的摩托车维修行中帮忙,同时在夜间学习冷气维修,直到他考到的士司机执照,成为了一名夜间司机,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一般认为,林过云被称为“雨夜屠夫”,是因为他总在雨夜杀人。

但是根据当年的报道,除去第二起案子,也就是陈云洁遇害时明确在下大雨,另外三起,都未见警方报告提及天气。

翻查香港气象局的历史资料,这三起案子案发当日的雨量,分别为微量、微量和3.8毫米。

如果“雨”真的是林过云的“开关”,也好像有些对应不上。

翻查旧报纸,才看到有媒体提及,“雨夜屠夫”的称号是林过云自己取的。

为什么?

“重案组黄sir”有一个说法:媒体本来称林过云为“香港屠夫”,但他本人觉得这个称号太low,强烈要求改为“雨夜屠夫”。

理由倒是简单——“我出生时落大雨”。

林过云本名并非如此,家人给他起的名字是林国裕,在青山走过一遭后,他又改名叫林友强。

林过云,是他正式拿到出租车牌照之后,给自己改的新名字。

过云雨,是粤语里对“小阵雨”的称呼。

雨随着云到来,云过了,雨也跟着停了。

不知道林过云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否已经动了雨夜犯案的念头。

不过抛开这点,在媒体提及的其他事情里,也能找到“雨夜屠夫”代号的蛛丝马迹。

警方在林过云家中,搜出了一本以开膛手杰克为原型的恐怖小说《雾都杀手》。

“重案组黄sir”也在《无奇不有》声称,警方在林过云家中,搜出了41盒蝙蝠侠动画的录影带。

雾都杀手、蝙蝠侠、雨夜屠夫——察觉到其中微妙的关联了吗?

林过云在后三起犯罪中精心架设起录影机,拍下自己犯罪后的行为,并且为每一盒录影带都起了名字,分别为:严肃的秘密、雨夜行动、第四次行动。

林过云发自内心地陶醉于自己的罪行之中,他觉得自己是一个隐匿于天地中,行惊世骇俗之事的践行者。

换句话说,他在神化自己。

还有人提及,林过云声称,自己头三起犯案是替天行道,因为他杀的,都是在不法场所工作的女性,所以他对第四个受害者“有些内疚”。

然而,这位“有些内疚”的行天道者,却偏偏对第四个受害者,做了不可描述的事。

当时的人普遍认为,林过云这么做的唯一理由,是因为第四个受害者是处女。

又比如,他在第三起案子中,还挑受害者几个部位尝了尝,如果不是突然觉得恶心,他肯定就吃下去了。

常人眼光来看,他行为举止前后矛盾、无法自洽,但对林过云来说,都不重要。

精神科医生证实,这个连环杀人魔神志清醒,智商极高,但他从来都没有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

在法庭受审,听到自己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时,他也“面无表情”。

一年后,他就被当时的香港总督特赦,改判终身监禁,于赤柱监狱服刑。

这位给整个香港留下精神创伤的连环杀人魔,从未被人们淡忘。

案发后很长一段时间,大部分的香港女性夜间都不敢出门,这起案件也重创了出租车行业,人们在晚上都不敢独自打车。

2009年,香港《壹周刊》第1010期,曾刊登过林过云在狱中的照片。

题外话,荣文蔚,是香港富豪荣智健的侄女,瞒着丈夫包养了一个模特儿阿don,阿don比较贪心,还用荣文蔚的信用卡套现,最终被荣的丈夫发现,把他送进了监狱。

出狱之后他接受采访,还把巧遇雨夜屠夫当作谈资,自称两人成了朋友,“大家都是有经历的人”。

2018年,又有媒体爆料称,时年62岁,已服刑超过三十四年的林过云提出假释申请,获得了批准,立刻引起公众关注。

惩教署之后表示,林过云并没有申请假释,只是刑罚复核委员会先前曾定期复核林过云的刑期,有委员担心林会重犯,决定暂不考虑改动及假释。

甚至直到去年九月,一个名叫《恐怖在线》的香港电台节目,提及了林过云,在狱中的他还一直往外输出着“都市传说”。

主持人声称,曾经在狱中跟林过云打过交道的“东哥”提到,林过云每逢雨夜都会大叫,他还曾向人展示一个火柴盒。

盒中,是被他肢解的蟑螂尸体……

可信度如何,见仁见智。

这期内容,到底有什么价值?

再展示一次林过云的恶,有意义吗?能改变什么吗?能警示什么吗?

我思考了很久,觉得答案是——不能。

这个角度来说,这期内容除了攒点击之外毫无意义。

带着这种否定,我回到电脑前,重新看了一遍资料,意识到一件事。

“雨夜屠夫”没有人忘记,甚至很多香港人都能记住林过云这个名字。

但是四名受害者,一直以来都无人问津。

绝大多数人,都将她们看作一个惨红色的数字,作为林过云恐怖传奇的佐料。

凭什么?

这太不公平了。

《寻梦环游记》里说,一个人真正的死亡,是被遗忘。

林过云还健在,相信在他死去之后,也会因为“雨夜屠夫”的名号,活在人的记忆中。

可是等到几十年后。

四个受害者的家人也不在了,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她们呢?

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梁惠心。

倘若这期内容,能够变成一座小小的赛博灵位,在这个0和1构建的长河里,以电子的形式永存。

我想,这大概也是为这汪恶的泥沼里,照进了一束微弱的人性之光。

那这期内容,就不算是完全没有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