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精神病当选村主任 能否选出好干部

时间:21:03:20作者:admin分类:时刻浏览:16评论:0

近日,陕西榆林绥德县中角镇延家沟村选举村委会班子时,却将持精神病三级残疾证的延鹏飞列为候选人,并选为村委会主任。

对此,中角镇政府回复称:残疾证不知如何办理,但候选人事实上正常。

(8月1日《华商报》)

一个精神病患者被列入候选人,并成功当选村主任,村民当然有意见,毕竟村里的大小事务都要村主任来出面主持,精神病患者能否自理生活不说,更遑论为老百姓服务。

当然了,村级换届选举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是村里的政治大事,涉及到整个村今后能否发展起来的大问题。

所以,精神病当选为村干部特别是村主任,村民提出反对意见是再正常且再合理不过的了。

  但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是如何列入候选人并成功当选的呢?就像该镇党委副书记说的,此人有没有精神病村里最清楚,村民正是因为知道此人长期领着精神残疾人补助,所以才断定此人必定有精神疾病,不然,好端端的一个人,凭什么享受残疾人补贴呢?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从乡镇的领导干部到县级有关部门,不是含糊其辞,就是避重就轻,大体的意思就是:选出来的村主任精神上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承担村主任一职。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村民众所周知的精神病患者担任村主任,如果精神上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为何还一直领着残疾人补贴呢?

  按照官方解释,延某2014年在精神病康复医院被诊断出有心理障碍,当地残联认定为精神三级残疾。

但是以延某的个人陈述来看,他是“通过他人关系办理了残疾人手续”,并且是“以精神病三级办理的”,同时,他坦言几年来一直领着残疾人补助,实际上他并不是精神病患者,并不影响选举。

从规则上来讲,延某如果参选时还领着残疾人补助,那就不应该参加村干部竞选,道理很简单,不是真的精神病患者,那么就涉嫌骗取残疾人补贴。

即便精神上没有问题,不影响担任村干部,但是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骗取国家资金的嫌疑,就连参选的资格都没有。

  乡镇党委副书记只知道延某精神正常,而不知道延某一直领着残疾人补贴,这样的说辞好像勉强得过不去,按照这样的逻辑,如果真的把精神病患者选为村支书或村主任,恐怕也会被蒙在鼓里。

虽不分管残联工作,但是分管干部工作,连村民都家喻户晓的事情,镇领导能以一句“不知”就堂而皇之逃避责任?好像该“治”的,不仅是“精神病”,而是相关领导干部。

  该村戏剧化的选举并没有到此结束,村民手里的选票上居然印上了其他村竞选人的名字。

将选票交与广告公司印制没有问题,问题是印好的选票就没有人看一眼、审一下?若干选票、几个名字,都能搞出“曲线选举”的笑话来,足以证明有的领导干部“病”得不轻。

(来源:四川在线)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