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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时间:16:27:30作者:admin分类:时刻浏览:13评论:0

日前,省林业局组织起草了《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6月12日至7月12日。

(记者 林鸿晖)

《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保护范围包括:(一)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二)已在沿海潮间带生长的红树林;(三)红树林地,含生长红树林的滩涂、湿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恢复、发展红树林的滩涂、湿地;(四)在红树林栖息、觅食和过往停留的候鸟及各种野生动物。

《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法砍伐红树林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红树林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补种被砍伐、毁坏株数十倍的红树林树木,没收非法砍伐的红树林树木或者违法所得,并处每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非法砍伐、毁坏红树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引入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或电邮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件至lytfgc001@126.com;二、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0号,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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