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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时间:17:22:59作者:admin分类:事物浏览:10评论:0

曾经有人问林夕,如果把自己的词作选进教材,应该选哪一首?林夕认为是《再见二丁目》,但是作为的粉丝可能会觉得诧异,会认为林夕选择这首歌带有自己的感情在里面,就像当年一人选一首代表作参加评选,他选《春光乍泄》一样。

不可否认这两首歌极为经典,但是在林夕几千首的词作里面并不是最好的,最有代表性的,如果要问“林夕的代表范本”,我想很多粉丝都会选《约定》,《约定》虽然不能算得上林夕最顶级的词作,但因为其易于产生共鸣的情感和婉约细腻的写作,可以称得上为林夕代表的经典词作。

《约定》全歌只有222歌字,却勾勒出整个故事,写人、写景,写物,写情,写内心的暗涌,写漫天的黄叶,写对未来的浮想联翩,还有着对前尘往事的回忆追溯……由己及物,焦距从近景的特写到远景的畅想,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全篇没有一个爱字,却字字含情。

《约定》前奏有海浪声、雨声、钟声、钢琴声 ,几种声音的交融已经能勾勒出一副醉人的画面,紧接着开始回忆,“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从门牌开始“记得”,就如同抓住了恍惚记忆中最清晰的那一个点,随后记忆便从这个点发散铺开。

还记得林夕在和众多年轻人交流自己的创作经验的时候,分享自己了的创作经历时,林夕用了自己很出名的两首作品举例,《富士山下》和《约定》,林夕说,在刚听到《富士山下》的曲子小样的时候,会感觉这首歌的旋律有点老气,但是就是听了不下三十遍,找到这首歌曲的点,给这个曲子创造一个故事。

而说由王菲演唱的经典名曲《约定》时,林夕说自己只满意其中的一句歌词,就是“还记得旅馆的门牌”,而其他的词句他都不满意,谈及原因,林夕解释到,《约定》的其他歌词都太飘渺了,反而成了自己不喜欢的原因。

但这并不妨碍歌迷的喜欢,剧情慢慢延伸到“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还燃亮那份微温的便当,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 ,凝注眼泪才敢细看”。

林夕的徒弟林若宁曾多次强调自己平常写词时不敢用的词句被林夕大胆的使用,就比如这句里的“太好看”,其实是非常口语化的,相比之下很俗气,一般作者往往会避开使用俗词庸字,而林夕却偏偏用了,可当有一日,真的遇见了那个你需要凝住眼泪才敢细看的轮廓时,才忽然发现这“太好看”三个字太出神入化,想找出能代替这三个字的词,竟无所获,原来词本不分俗雅,此刻最能表达出恰如其分的情感就是好词。

随后剧情逐渐从近景到远景,对于未来的畅想,由叙事转为抒情:

忘掉天地 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 凄绝的戏

要决心忘记 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 只恐怕认不出自己

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 不敌天气

有人说,失恋是上帝送给众生的成人礼,如真要经历却磨人心境,但是不同的心境却可以听出不同的意境,热恋时听《约定》只觉你我一定能相守到两鬓斑白,失恋时字字钝心,想起你曾与我约定白首偕老却未能如约,所以这歌的意思还真不取决于林夕,而是取决于听众吧。

这样一篇几乎要花上万字去写就的亦舒式小说,但是在林夕的笔下,只用了222字而已,不得不感叹,林夕不愧是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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